macd50 發表於 2012-5-4 10:15:15

可以“交换妻子”的奇特民族

可以“交换妻子”的奇特民族


洪都拉斯的一种习俗匪夷所思,就是“卖媳妇”。在洪都拉斯西北部的一些村镇,男人可以将自己的老婆“休掉”,并拉到集市上拍卖,或者拿去跟别人的妻子交换。被买来的老婆可以再度拿去拍卖。


这个有些吓人的民俗同样是玛雅遗风。当年玛雅人将抓获的男俘虏全部杀掉祭神,而女人则可被充当为妻子,或拿去交换。对于这种根深蒂固的习俗,政府也无可奈何。如今根据法律规定,这种交易只能在规定的“人集”举办,而且每3个月才能开一次集。


在中美洲国家,人们给孩子起名普遍有创意,尤其是洪都拉斯人,思路更是不受世俗限制。比如在《环球时报》记者去过的东部城市,有的人叫“汽车轮胎”、“闪亮插头”,还有人叫“感谢上帝”。


据说当年哥伦布航海至此时差点让风暴葬送性命。于是他就把这个国家命名为“洪都拉斯”,意思是“无底深渊”,而沿海一带则叫“格腊西亚斯阿迪奥斯”,即“感谢上帝”。


在洪都拉斯国土上曾出现过18位玛雅王,他们的名字就千奇百怪。有叫“十八只兔子”的,也有叫“蛇的嘴巴”的,而他们手下的将领名字则更古怪,有叫“抽烟”的,还有叫“棍子”的。


即使现在,用自己喜欢的人或事起名的依然很多。克林顿和里根都是使用率很高的名字。前年,忍无可忍的政府终于立法,禁止人们再起“莫名其妙的名字”,名人的名字也在被禁之列。估计以后叫克林顿的洪都拉斯人就不会这么多了。


可以“交换妻子”的奇特民族

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l784342564 發表於 2012-5-4 10:25:10

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!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zjjnxhf 發表於 2012-5-4 10:31:55

这种事,不在中华

Melancholy 發表於 2012-5-4 10:37:04

太乱套了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王道士 發表於 2012-5-4 10:42:35

在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怎么生活。

六个大点 發表於 2012-5-4 10:55:10

换妻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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